常州市武进区青年企业家商会

常州市武进区青年企业家商会财务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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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商会是民间团体组织,经费靠自筹,主要来源为会费。依据商会章程第五章要求,为规范财务行为,加强财务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商会实际,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:

1、按照“稳定可靠、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、略有节余”的原则,编制预算,每年编制的财务预算,经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。年内如需调整预算,须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。

2、经费来源:会费、捐赠、资助以及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,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
3、经费的支出:固定资产的购置、房屋租金、工作人员工资、保险、福利、奖金、补贴、日常办公费用(包括差旅费、交通费、水电费、通讯费等)、会刊编印费、会议费、业务往来招待费,会长会议确定的其他支出。

4、应由会员单位另外分担的科目:组织参加展览会、交流会,组织外出参观考察以及专项培训等费用。

5、根据年度通过的财务预算,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。

6、一般业务往来,依据从紧节约、合理合情的原则,在会长会议核定的范围内,具体由秘书长组织实施。涉及重要的接待,一事一议,经会长同意后实施。

7、从严控制日常办公费用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,由秘书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。

8、健全财务账目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,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,并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。

2020年7月3日 1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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